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855-99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221号提案的答复

张兵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关爱市场主体,温暖民营企业,为红河劳动者开辟健康福利“绿色通道”的建议》的第13020221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健康体检是疾病早期预防和健康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意识的不断提高,健康体检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重视。健康体检行业蓬勃发展,提供健康体检服务的机构数量增长迅速。目前,我州健康体检机构的主要形式是医疗机构内设的体检单元和独立设置的健康体检中心。这些机构一般是参照诊疗规范、行业标准或指南等,按照体检人群、高发疾病等制定多个体检套餐,供受检者自行选择;体检完成后,医师出具体检报告并给予相关建议。

  目前,全州共有体检中心26家,其中,民营体检中心1家。2020年8月,我州正式成立红河州体检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州第一人民医院,并召开红河州体检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委员会会议,通过了《红河州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中心章程》,明确质控中心运行规则,有序推进全州体检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进行主题宣传”的问题

  州卫生健康委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21〕15号)要求,持续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宣传栏、宣传单及宣传横幅、LED屏幕等多种宣传载体,宣传全民健康体检理念,使群众对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惠及人人,有效地增强了全民自觉自愿参加健康体检的意识。并在健康体检工作中,充分利用体检群众集中候诊的有利时机,开展疾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规范疾病防治健康科普管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州总工会牢牢把握平等和谐、劳动光荣等主线,利用劳模工匠宣讲团和“职工宣讲团”的优势作用,深入企业、机关、社区、建设工地、挂钩联系点,开展学习弘扬劳模精神宣讲活动。举行红河州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对全州100名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进行颁奖,并分享人物事迹。做好先进典型的推荐报送及典型选树宣传活动,与州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展“我心中的劳模”点赞活动,累计点赞25万人次,点击浏览量105.56万人次,组织开展劳模宣讲20余场。以“团结奋斗促跨越,咱们工人有力量”为主题,结合红河州发展实际选出10个竞赛项目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在全州掀起劳动热潮,把“劳动光荣”的思想根植于广大职工群众心中,把榜样力量转化为职工群众的生动实践。

  (二)关于“关心关爱职工”的问题

  州总工会结合职责职能,加强关注职工身心健康,聚焦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劳动群体,组织40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完成健康体检,共投入资金120万元。适时组织工会帮扶管理系统内建档的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女职工及重点保障人群进行“两癌”检查,今年全州计划完成790人的任务目标。扎实推动助企纾困工作,慰问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困难职工1787人,慰问资金142.96万元。围绕职工最关心、最期盼、最现实的需求,推进职工疗休养等工作,切实保障好合法权益。在社会上营造了情系劳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制定民企体检服务单位的资质和服务内容标准”的问题

  依托州体检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全州各体检中心的引导和监管,督促各体检中心开展规范化建设,强化体检质量管理理念,健全体检质量监督和控制体系,持续改进,不断提升体检机构管理水平。州体检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红河州体检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委员会会议,审定并通过健康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标准、体检技术规范及考核方案,并将会议制定的质量标准及流程在全州各体检中心实施。州体检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定期对各体检中心进行质量监督检查,2022年对蒙自市人民医院、蒙自市中医医院、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个旧市人民医院、个旧市中医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屏边县人民医院、屏边县中医医院、石屏县人民医院、石屏县中医医院10家体检中心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体检中心人员配备及资质情况、体检技术规范及考核方案、流程、质控指标核实等。通过实地检查与沟通交流,掌握相关体检中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促进其自查、自改,不断完善制度、对标学习、查缺补漏,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四)关于“成本优价惠民,提供民企团体‘暖心标准体检套餐’”的问题

  健康体检的方式为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各单位或个人在我州公布的健康体检中心中确定健康体检医疗机构,自行与体检中心协商确定体检时间、体检项目和价格等,并未规定所有体检人员的体检项目必须相同。如:州一院体检项目多达71项,价格从10元到上千元不等。体检单位可以根据职工个人身体状况确定体检项目后向体检医院申报,也可以按个人身体状况做不同的体检项目。州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立了民企团体体检套餐,收费标准为:男性280元/次、女性300元/次(见附件)。

  (五)关于“设立长效常态和相应的服务评价与监督投诉机制”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58号)关于加强社会监督的要求,督促各级各类医院按照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医院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管理架构和权力运行规则,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落实院务公开、政务公开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建立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包括健康体检在内的医疗服务监督。医院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不仅建立了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而且在医院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并安排人员处理、回复患者投诉。

  (六)关于“设立民企单位健康档案”的问题

  各体检中心加强体检跟进后续服务。体检过程虽然持续时间短,但是体检机构努力做到对每一位受检者的健康状况认真负责,并未随着检查的结束而就此终止。体检机构为每位受检者建立和终身保存健康档案,并根据健康资料进行评估与后续跟进服务。包括完整全面的个人健康评估、疾病风险评估、营养状况评估、心理状况评估等。体检结束后,对受检者的“健康风险红色预警”结果,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受检者家属或单位联系人,同时指导受检者及时到门诊就诊或住院治疗,动态追查,动态追踪。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加强社会宣传工作,继续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普及健康体检知识,坚持以预防为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二)积极引导、动员社会力量为民企员工体检,带动全社会给予民企员工更多的关爱、支持和理解,让民企员工充分感受社会的温暖。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钟柯)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