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855-1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160号提案的答复
徐晓凡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第13020160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升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的建议。
一是从2010年开始,我国启动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农业户籍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孕前优生服务。每对夫妇检查经费240元,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2019年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9年至2023年,共投入1840万元,累计为全州76626名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服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实施以来,进展顺利,成效明显。2022年全州婚检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分别达95.2%、84.3%。城镇育龄人群的孕前优生检查目前暂未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免费项目,我们将积极与上级卫生健康相关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接,争取早日实现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城乡全覆盖,惠及所有有生育要求的家庭。二是做好婚检机构与民政部门的工作联动,蒙自市、开远市、泸西县和金平县设置了“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元阳县、屏边县和红河县妇幼保健机构与婚姻登记场所距离非常近,可对群众的开展便捷的婚检孕检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托婚姻登记服务机构,在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实现婚登婚检“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不具备“一站式”服务场所建设条件的县市,我们将做好婚姻登记机关与相关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的便利对接,并加强知识宣传与婚育健康医学检查指引,引导新婚对象到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接受婚前孕前医学检查等健康服务。三是加大优生优育教育宣传力度。近年来,红河州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以婚前孕前保健人群、育龄妇女为重点人群,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健康讲座等宣传手段,大力开展婚前孕前保健知识、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优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接受优生优育服务。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参与开展青少年,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加强婚恋观、家庭观正向引导,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保护妇女生育能力,人民群众健康生育理念日益增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红河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优化生育全程服务,以适龄怀孕、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产后康复为重点环节,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通过撰写科普文章、制作科普图画、拍摄科普视频等形式,加强妇幼健康教育。依托孕妇学校、生育咨询门诊、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平台,将线下和线上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大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强化孕产妇“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逐步提高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率。
二、关于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的建议。
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制定出台了《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红河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居家社区托育服务、健全托育服务发展体系、加强托育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托育综合监管体系等重点工作任务,将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纳入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高位推动托育服务工作,至2023年上半年,全州提供婴幼儿托位照护服务的机构有174家,共有托位12984个,4家托育机构获得第一批云南省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命名,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持续增加,2021年为1.68个,2022年达到2.65个,2023年上半年增加至2.9个。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红河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充分利用居住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通过自建自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开展规范化、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先行设立托育服务机构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探索“托幼一体化”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打造公办幼儿园托育服务示范点,发挥公益示范带动作用。
三、关于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质量的建议。
根据要求,近年来我州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制定了《红河州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实施婴幼儿喂养策略,在原7个贫困县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0—6岁儿童建立视力健康档案,并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康复治疗服务。推进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州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为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2022年,全州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6.37%,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76%,儿童营养包发放率97.06%。下一步,我们将以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儿童健康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为目标,实施新生儿安全提升行动、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儿童保健服务提升行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提升行动、儿童中医药保健提升行动、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行动、智慧儿童健康服务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目前全州儿童健康相关指标进展良好,儿童高质量妇幼健康服务更加安全、有效、便捷、温馨,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健康更有保障。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