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19-5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郭江平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泸西县金马镇现代农业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建议》的第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金马镇现代农业产业道路建设
一方面产业发展道路资金来源主要是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就当前农业农村部门的有关政策来说,可以用于修建机耕道路的资金主要是包含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里,但金马镇主要是在蔬菜种植区域内修建机耕道路和产业发展路,并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内容的要求。另一方面,从申报程序上讲,乡镇可以先向县级部门申报,将机耕路或者产业发展路建设打包做成项目内容,积极向县级部门申报,目前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有60%是用于产业帮扶发展的,所以可以将机耕路建设作为产业项目中的建设内容向上逐级申报。
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