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18-08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2号建议的答复
李捌先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扶持绿春县大兴镇牛洪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的第31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积极对接州人大争取资金支持,给予协调解决牛洪社区茶叶加工设备采购经费70万元,作为社区集体经济入股滇龙六贡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制茶。目前,州人大综合考虑多个争取资金支持的人大代表建议,给予支持牛洪社区瓦龙居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资金18万元、牛洪社区新寨居民小组活动室提升建设项目资金20万元,但对于茶叶加工设备采购所需的70万元资金,暂时没有列入支持范围。
今后我局将继续关注牛洪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从技术指导、产业发展、农产品产销对接等方面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23年中央支持绿春县7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目前绿春县已统一进行项目立项。牛洪社区可提前做好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储备,强化同大兴镇政府对接协调,争取2024年中央、省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牛洪社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