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09-2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59号建议的答复
范艳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虹溪镇部分历史文物保护级别进行升级的建议》第035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弥勒市虹溪镇辖区内文物古迹众多,共有各级文物遗址42项,其中,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2处(三代一品坊、文笔塔),州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文庙天子台、姜梅龄故居、魁星阁),县市级文保单位19处,一般文物点18处,弥勒市第三次全国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虹溪镇有40项。众多保存完好的文物古迹是虹溪深厚文化底蕴和悠久历史背景的生动体现,你们提出的关于对虹溪镇历史文物保护级别进行升级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将围绕虹溪镇历史文物保护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虹溪镇相关文物升级申报,今年省文物局将开展第九批省级文物申报工作,我局计划将州级文物保护单位虹溪魁星阁、虹溪文庙、虹溪姜梅龄故居作为申报云南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储备项目,同时,在国家文物局启动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时,计划将省级文物单位虹溪石牌坊作为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储备项目。
二是对虹溪镇的申报文本给予重点支持。安排专家指导编制申报文本,根据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综合考虑保护文物的原始特征、历史价值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制定详细的升级方案,包括修缮、改造、展示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编制高质量的申报文本。
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指导弥勒市文旅局做好虹溪石牌坊加固除险项目资金申报。
四是对虹溪魁星阁的修缮进行严格把关。组织专家实地评审修缮方案,在修缮过程中经常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是积极参与虹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主要针对文物保护但我、登记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历史文化名镇主要组成部分的保护进行分类指导。
感谢你对我州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张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