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08-14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80号建议的答复
李娜、李亚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请求给予解决石屏古城文庙建筑群日常维护经费的建议》第028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文庙建筑群位于石屏古城历史核心区域,由石屏文庙、石屏县衙、玉屏书院、李恒升私宅组成,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由县古保中心、龙晖建设集团公司、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博物馆共同管理使用。你提出石屏文庙建筑群无日常管养和消防安全维护经费,且因极端天气影响,汛期长雨量大,建筑群文物建筑不同程度受损,急需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石屏古城文庙建筑群保护修缮、水电、卫生、消防安全维护管理所需经费的建议,州级高度重视于2023年安排了石屏古城文庙建筑群日常维护经费50万元。同时,我局安排专家指导石屏县文旅局编制了石屏古城文庙建筑群修缮立项计划书,目前该项目省文物局已批复立项,现在正在开展相关修缮方案上报审批和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张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