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54-78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88号建议的答复
包易平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呈元高速建水县南庄镇刘家寨小学等处增设隔音设施的建议》(第0188号),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呈元高速公路于1999年开工建设,2004年建成通车,产权单位为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调查了解,由于此路段在施工图设计中未设置隔音设施,但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声屏障和防抛物网设置工作的通知》(云交公路便〔2020〕86号)文件规定:“全省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原则上不得再新增设置声屏障,确需要设置的,应经过严格的论证,方可增设,所设置的声屏障应按新的标准执行。”所以要在呈元高速建水县南庄镇刘家寨小学等处增设隔音设施需要进行论证后确定。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协调建水县及产权单位、经营单位开展隔音设施设置的论证工作,具备实施条件后督促相关单位完善隔音设施。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