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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53-7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69号建议的答复

汪霞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取消个屯一级公路收费工作的建议》(第0069号),已转交我局主办,州财政局、红河公路局、个旧市人民政府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个旧市人大代表就加快推进取消个屯一级公路收费工作提出了建议,州政府高度重视和统筹研究个屯一级公路取消收费工作,并安排部署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个旧市人民政府负责进一步加快个屯一级公路取消收费有关工作,想方设法积极筹措回购资金,尽快进入谈判及后续工作;二是州财政局负责指导个旧市人民政府回购资金筹集工作,同时进一步研究州、市回购补助资金方案,及时报送州人民政府研究;三是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指导做好个屯一级公路取消收费质量检测验收工作,取消收费后红河公路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州委、州政府要求,与管理机构具体协商公路养护管理权属移交事宜,并履行养护管理职责;四是个屯一级公路经营管理公司负责加强与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汇报,需红河州与楚雄州有关部门对接联系的工作,由各职能职责单位负责对接协调;五是完成回购后,州交通运输局与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取消收费文件申报工作。

  2023年,各单位按照上述工作职责开展了工作。个旧市人民政府积极推动工作开展,对核定项目投资总额、经营期间财务审计、融资租赁、股东股权变动情况、融资租赁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针对建设成本审定、经营期间费用归属认定、股权分割、股金认缴、债权债务、回购方案积极开展了推进工作。就公路移交管养方面,我局与红河公路局进一步协调沟通,个屯一级公路取消收费后,红河公路局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与管理机构具体协商公路养护管理权属移交事宜,并在移交后认真履行养护管理职责。目前由于回购资金难以筹措的问题,已无力安排个屯一级公路回购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职能职责,配合个旧市政府加强与云南路桥公司协商工作,多渠道筹集回购资金,并积极向州委州政府请示汇报,配合做好取消个屯一级公路收费的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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