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48-4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苏东才代表:
你在红河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河口县河口镇槟榔社区龙泉路防洪沟治理工程资金的建议》的第015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州水利局于7月6日组织人员对第0158号建议到河口进行了现场调研并与代表面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槟榔社区龙泉路片区地势低洼,河沟穿城而过,河沟周边易淹易涝,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目前已投资60余万,实施了龙泉路河沟治理,拆临拆违500平方米,清除淤泥2150立方米、浆砌石774立方米。经现场勘察,龙泉路河沟治理项目达不到流域2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及50平方公里以上山洪沟治理的立项条件,无法立项争取专项资金的支持。
2.龙泉路河沟确实存在行洪安全隐患,经治理可最大限度消除洪涝隐患,保障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局拟将其纳入年度安全度汛隐患消除,争取利用其他资金给予河沟治理补助。
感谢你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