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47-7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马正学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元阳县东观音山水库工程州级配套资金的建议》的第11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东观音山水库工程任务为解决集镇、农村生活供水及农田灌溉用水问题。项目的兴建,将缓解新街镇缺水问题。工程于2016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12月竣工验收。
项目资金来源除争取省级补助外,为州县两级共同配套。由于水利项目州级和县级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上缺乏相关政策,权责关系不清晰,且州级水利部门仅有日常工作运转经费,无专项的工程建设经费,州级配套资金一直未能落实。我局每年均编报相关项目预算申请列入下年度州级财政预算,但由于州级财政状况欠佳等多方面原因未能通过审核。
经与州财政局等部门协调对接,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解决项目缺口资金1050.55万元。一是2023年以来,州级共下达元阳县水利专项资金580.9万元、财政衔接资金35283元,其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671.74万元。这些资金的项目和资金分配权在县级,元阳县可从整合资金中统筹安排部分资金支持水利项目建设。二是州财政局、州水利局会积极会同元阳县申报项目资金预算,并视州级财力情况对东观音山水库等水利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感谢你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水利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