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47-2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何昌建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同步推进屏边县石夹槽水库和屏边县大坪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的第8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石夹槽水库为大(2)型水库,工程匡算总投资为41.2亿元,总库容1.21亿m3,最大坝高为132.0m,设计年供水量0.961亿m3,设计灌溉面积24.35万亩,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城乡生活用水、生态发电、应急抗旱等功能的综合利用水库。
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和《红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目前已取得水规总院工程规划咨询意见,正在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开展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节水评价等涉水专题报告编制工作。
下一步,红河州水利局将积极与红河州能源局协商,帮助协调石夹槽水库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及大平子抽水蓄能电站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就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共同协商、研究,形成共识,保障两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
感谢你们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