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46-7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8号建议的答复
陶晓林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支持绿春县牛洪社区瓦龙居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的第38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绿春县大兴镇牛洪社区内瓦龙居民小组共有20户80余人,地处边疆地区,发展起点低,目前该小组拟修建蓄水池和更换水源点到村内主水管,因无项目资金,项目一直被搁置,需建设资金18万元。
经州人大办、州水利局积极争取,该建议纳入2023年度第二批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进行补助,资金补助为18万元,为确保高质量办理好建议提供了资金保障。州水利局督促其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确保项目按要求时限完成。
感谢你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水利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