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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33-97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王富超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支持打造河口热带苗木产业园经费的建议》的第12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绿美云南”,是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美丽中国”建设在我省的创新实践。建立高质量绿化苗木生产和供给产业体系,是“绿美云南”战略实施的必要条件。河口有明显的气候优势、区位优势,是云南省三大沿边开放口岸之一,是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所在地,承担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建设河口热带苗木产业园,培育热带优势乡土树种,将热带苗木向全国或东南亚国家辐射及营销,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生态产业化的重要手段,是我们林草部门的职责所在,我局大力支持。

  在林木种苗资金扶持政策方面,目前我州仅有一项中央林木良种(国家和省级公告的林木良种)培育补贴资金(一般每年一个地州50万—200万)。

  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主要用于对因使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贴,补贴对象为国有育苗单位,非国有育苗单位育苗可以与国有育苗单位合作,由国有育苗单位申报项目,申报成功后,双方协议合作,使用资金完成下达的良种育苗数量。

  近十年来,省级、州级财政没有单独安排过我州苗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林木种苗培育资金。我州造林绿化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都是统一根据造林项目相应安排,种苗资金打包在造林项目资金中,没有单独的资金安排。您提出给予河口苗木产业园建设资金80万元的要求,我们尽力向省林草局和州级财政汇报争取支持。

  技术方面,我局林业工作站(种苗站)、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林业科技推广站是处理、解决林业技术、种苗培育问题具体单位,有很多丰富苗木培育种植经验的技术人员,对种子选育、检验、播种、种苗培育、施肥病虫害防控、水肥管理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可随时为苗木培育生产单位、个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感谢您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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