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31-1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2号建议的答复
李欲为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配齐铜厂水库工程建设州级配套资金的建议》的第30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铜厂水库工程建设任务是解决铜厂乡农田灌溉用水,集镇、农村人畜饮水,兼顾工业供水。工程的建成,有效解决2.871万亩耕地的灌溉供水,解决集镇0.663万人、农村1.8万人、大小牲畜2.69万头的饮水安全。
根据初步设计批复(云水规计〔2015〕64号),铜厂水库工程概算总投资41291.78万元,“省级补助23026万元,其余18265.78万元由州县自筹解决。如争取到中央资金,则按同比例冲抵省、州和县投资”。实际已争取中央资金到位20000万元,冲抵后省级资金12775万元已全部到位,州县应配套8516.78万元,州级在财政困难的状况下,已积极通过银行贷款和国家专项水利建设资金等多个渠道,千方百计筹集5320万元作为州级补助资金,占州县配套部分的62.5%。
但由于水利项目州级和县级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上缺乏相关政策,权责关系不清晰,且州级水利部门仅有日常工作运转经费,无专项的工程建设经费,州级补助资金争取未能再有突破。我局每年均编报相关项目预算申请列入下年度州级财政预算,但由于州级财政状况欠佳等多方面原因未能通过审核。
经与财政部门协调对接,可从两个方面补齐资金缺口。一是2023年以来,州级共下达金平县水利专项资金1145.9万元、财政衔接资金29163元。这些资金的项目和资金分配权在县级,金平县可从整合资金中统筹安排部分资金支持水利项目建设。二是州财政局、州水利局会积极会同金平县申报项目资金预算,并视州级财力情况对铜厂水库等水利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水利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