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30-0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答复
刘红明等10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将蒙自—屏边—河口大型灌区建设项目纳入< 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规划>的建议》的第17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红河州“十四五”中期评估期间,我局已将《蒙自—屏边—河口灌区》项目列入《红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并积极向省水利厅进行汇报,请求纳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规划》。由于存在三个方面的原因没有纳入省级规划:一是项目谋划时间较短,规划深度还不足;二是灌区范围与红河谷灌区、石夹槽水库灌区范围存在重叠;三是“十四五”期间红河州已有3个大型灌区,包括弥泸灌区、石屏灌区2个在建项目、红河谷灌区1个规划项目,在全省“十四五”期间大型灌区项目占比较高。鉴于以上因素考虑,省级建议纳入“十五五”规划实施。
我们将按照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情况进行排序,分批分期推进红河谷灌区、石夹槽水库、蒙屏河灌区等大型水利项目的实施。一是加快推进红河谷灌区建设实施,保障河口、蒙自部分灌片用水。红河谷灌区工程已列为《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拟建项目,目前正在编制可研报告,预计2025年开工建设。其中河口灌片位于红河北岸,涉及河口县瑶山乡、莲花滩乡、老范寨乡以及蒙自市水田乡、个旧市蔓耗镇部分区域,规划灌溉面积18.4万亩。二是加快推动石夹槽水库实施,解决屏边片区大部分灌区用水。石夹槽水库总库容1.21亿m3,设计灌溉面积24.35万亩,已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水库灌溉范围包含蒙自市西北勒乡6.88万亩,屏边县新华乡、湾塘乡、白河镇及云洞片区17.47万亩,与蒙屏河灌区灌溉范围面积重叠占比达32%。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可研报告编制工作,预计“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三是继续推进蒙屏河灌区规划,做好“十五五”项目储备。蒙屏河灌区项目处于初步规划阶段,我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扣除红河谷灌区、石夹槽水库灌区后,蒙屏河灌区项目的灌溉范围、建设可行性和必要性等,充分挖掘灌区当地资源潜力,进一步融合地方发展需要和相关规划情况,科学合理优化规划方案,加快推进灌区规划工作,确保蒙屏河灌区纳入“十五五”规划并顺利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州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水利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