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23-62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龙瑜菡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石屏县财政力性补助资金力度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投入的建议》的第2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关于加大对石屏县财政力性补助资金力度,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石屏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由于受疫情、减税降费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石屏县财政困难问题更加突出,州财政局为减轻石屏县财政支出压力,在州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始终坚持财力向基层财政下沉,不断加大中央、省、州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尽力加大对石屏县转移支付支持。2020年下达石屏县资金共计215,6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6,125.43万元,省级资金104,103.67万元,州级资金15,436.9万元;下达石屏县专项债券60,000万元。2021年下达石屏县资金共计212,6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2,867.76万元,省级资金92,476.36万元,州级资金17,315.88万元;下达石屏县专项债券87,200万元。2022年下达石屏县资金共计230,4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6,425.77万元,省级资金59,199.79万元,州级资金24,821.44万元;下达石屏县专项债券16,700万元。在2020—2022年下达的财政资金中,专项安排异龙湖保护治理资金140,983.61万元,安排乡村振兴、水利等农业发展类项目资金76,513.06万元。在专项债券资金共计163,900万元中,安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30,000万元,城镇污水垃圾处理60,000万元,农林水利39,900万元。
2023年以来,州财政局在州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中央、省、州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结合石屏县“三保”支出需求、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不断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截至目前下达石屏县一般性转移资金178,400万元,其中:异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10,100万元。
下一步,州财政局将继续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充分考虑石屏县各种增支减收因素,继续给予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增强石屏县“三保”保障能力。同时,建议石屏县全面落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加强“三保”预警风险监督,采取认真测算可用财力、硬化预算约束、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优化支出结构、提升库款管理水平、加强监测防控风险、加强财源培植等措施,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感谢你们对我州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