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20-4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8号建议的答复
朱春伟代表:
你在红河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红河州化工园区泸西片区综合配套工程项目安排新建建设用地指标并给予前期工作经费支持的建议》第000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分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倾力保障规划新增用地指标。当前,州、县已编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待批,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州级倾斜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积极支持泸西县,2022年先后两次行文预下达泸西县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1公顷(9015亩),居全州第一,为倾全州之力统筹划定泸西县“三区三线”,为重点项目发展预留空间,按照国家和省级“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及相关要求,泸西县最终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为1.5倍,远超全国1.3倍、全省1.2930倍严格控制数。县市在使用完毕县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前提下,可按程序申请上级预留指标,2021年至2023年7月,泸西县已报批项目用地534.0841公顷(8011.2615亩)。
二、严格落实年度计划指标管控。一是按照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有关规定,本年度利用计划指标要以2023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计划控制额度。2023年泸西县接上级下达2009至2019年批而未供总量1313.07亩,2020至2022年批而未供总量10215.32亩,闲置土地总量458.12亩,共计11986.51亩。截至2023年8月10日,泸西县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830亩,已处置闲置土地69.99亩,按处置量核算可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为1187.995亩。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95号)关于“继续安排每个脱贫县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的规定,用好用活政策,有能提供支撑依据说明是脱贫攻坚项目的,充分利用每年600亩的脱贫县单列计划指标。三是为确保泸西县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建议泸西县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能够满足用地需求。
感谢你对我州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4日
(联系人:段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