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18-77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4号建议的答复
白伟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财政衔接资金投入的建议》的第264号建议,已转交红河州乡村振兴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多次主动与省乡村振兴局请示汇报,适时了解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政策举措,把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与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项目资金政策区别。在过渡期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实现项目资金等帮扶资源向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适度倾斜,在财政衔接资金安排上统筹兼顾北部县市的乡村建设需求。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应减尽减原则,在西部地区处于边远或高海拔、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等有关政策要求,自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以来,中央、省级在2021年、2022年、2023年过渡期内,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向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泸西、石屏7个脱贫县倾斜,尤其是重点加大对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绿春、金平、河口3个边境县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文件要求,7个脱贫县继续保留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一定程度上拉大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与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投入差距,这是中央、省、州级从县市脱贫人口基数、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的轻重等因素作出的决策部署。
针对“加大对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财政衔接资金补助力度,在衔接资金安排上统筹兼顾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动区域间协调发展”建议要求,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一是积极向上请示汇报,争取财政衔接资金适当向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在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中,州乡村振兴局、州财政局将积极向省级报告,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适当向非重点帮扶县市倾斜,进一步补齐内地县市偏远山区的水电路网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支持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全力支持打造一批有特色亮点的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在州级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上,州乡村振兴局将积极对接州财政局,充分考虑2022年、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额度、项目效益、资金支出进度、脱贫人口占比等权重因素,在2024年州级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中,将加大对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财政衔接资金投入相关建议意见考虑进去,加大对开远市乡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二是指导开远市用活用好财政衔接资金政策。截至2023年7月底,已下达到开远市的中央、省、州级财政衔接资金64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64万元、省级资金1846万元、州级资金589万元),与2022年度下达资金量4471万元相比,增加了2028万元。截至2023年7月底,据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统计分析,2023年开远市纳入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153个,预算总投资 32029.69万元,其中:年度计划实施58个,预计投入资金9175.71万元。年内第三、四季度,州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项目资金工作的政策指导,督促开远市切实抓好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绩效。同时,积极指导开远市乡村振兴局,提前谋划好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做实做好项目储备、论证、审批、入库等前期工作,为2024年项目资金工作开好局。三是指导开远市用好金融帮扶政策。按照国家、省级关于金融帮扶有关政策要求,鼓励开远市用活用好金融帮扶政策,通过发改、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积极向上申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项目,全力支持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助推产业发展,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效解决资金短缺、资金保障渠道单一等问题。四是鼓励开远市积极申报资金补助项目。指导开远市把握政策机遇,积极向省、州有关行业部门申报“一县一业”示范县、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干部规划家乡、烟草帮扶、文旅融合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资金补助项目,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州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