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11-6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3号建议的答复
李春兰等3名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羊街大庄二级综合医院建设的建议》第263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羊街、大庄乡中心卫生院基本情况
(一)羊街乡中心卫生院基本情况
开远市羊街乡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0年,辖区范围内有2个社区、8个行政村,服务人口3.8万余人。由于医院不断发展的需求,经历了3次搬迁,在开远市委、市政府、卫健局、乡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帮助下,2019年9月整体搬迁羊街镇上。卫生院占地10.6亩,建设业务用房4861.46平方米,病床位87张,总投资约2360万元。现有职工109人,在编人员36人、聘用人员73人,2023年1-5月共完成二级手术221例,一级手术300余例,门诊人次4.71万人次;住院人次897人,同比增长31.7%;业务总收入为510.38万元,同比增长23.3%。
(二)大庄乡中心卫生院基本情况
开远市大庄乡中心卫生院建院于1979年,辖区范围内有五个村民委员会、40个村(组),服务人口1.9万余人。卫生院占地2433平方米(约3.6亩),房屋建筑总面积3649余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3273余平方米,职工生活用房及其他用房的面积为376余平方米。现有职工59人,在编人员17人。聘用人员42人。2023年1—5月业务总收入221.2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64万元,同比减少3%。
二、建议答复
一直以来,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工作,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放在全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战略位置,加强设计,统筹规划,争取资金,不断加大卫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远市羊街乡、大庄乡地处滇南中心城市中心区位,为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和重点集镇建设区,按照红河滇南中心城市发展规划,谋划在开远市羊街乡规划新建羊街大庄二级医院,以满足羊街、大庄、草坝、鸡街等人民群众多层次、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需求。
针对代表提出的“将羊街大庄二级医院建设项目纳入州级重点扶持项目,给予项目前期经费支持,协调统筹土地指标,积极申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等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50人。”的建议,州卫生健康委商州委编办提出如下答复:
一是州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羊街大庄二级医院建设项目,按照红河滇南中心城市发展规划,州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红河滇南中心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2021—2035年)》,已在“调整滇南中心城市市级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中将羊街大庄二级医院建设纳入专项工作方案中来推动,下一步按照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积极将项目申报为州级重点扶持项目,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将根据工作职责努力协调做好中央、省级以及州级各项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州卫生健康委将积极协调项目建设以及建成后医院开诊的各项前期工作,为羊街大庄二级医院早日建成建言献策。
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各级编委负责本地区的机构编制工作。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州委编办将继续指导好开远市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加大机构编制统筹力度,提高编制使用效率,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工作力量。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全州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盘活存量,科学使用各类编制。建议开远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根据羊街大庄二级综合医院的发展需求,提出编制需求意见报请开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
感谢您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梁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