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08-2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5号建议的答复
何阳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绿春县“9·16”泥石流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纳入省州重点支持的建议》第305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全力帮助绿春县做好2022年“9·16”泥石流自然灾害重灾区灾后重建工作,根据州委主要领导相关批示要求,州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率队于2022年10月赶赴现场参与受灾情况核查工作,从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项目立项审批、前期工作经费及上级资金争取3个方面全力以赴支持帮助绿春县灾后重建。
一、关于支持拟争取资金重点项目立项
2023年1月,州发展改革委围绕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地质灾害治理、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等方面13个拟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组织协调召开专题评审会,全力支持相关项目立项工作。
二、关于支持重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为加快推进绿春县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确保申报国家、省预算内专项资金前项目前期符合申报条件,州发展改革委累计争取或安排前期工作经费1180万元、支持相关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其中,争取2023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50万元、支持项目2个,安排绿春县2022年第四批州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80万元、支持项目7个,2023年第一批州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50万元、支持项目12个。
三、关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今年以来,州发展改革委聚焦交通、水利、市政、教育、卫生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认真指导服务绿春县发展改革局开展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报工作中,加大县域内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支持力度,截至目前,累计争取预算内资金1.6亿元、支持项目13个,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8亿元、支持项目2个。
下一步,州发展改革委将围绕地方专项债券支持方向、重点投向领域及申报要求,持续服务指导好绿春县发展改革局做好专债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争取获得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将持续跟进已获得支持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及时使用专债资金,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感谢你们对我州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