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07-05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马正学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元阳县西观音山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及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第117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元阳县西观音山水库工程,水库总库容121.5万立方米,水库设计灌溉面积3206亩,最大坝高61.7米,工程规模为小(1)型,估算总投资131778万元。项目已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和《红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经过努力,目前已争取省、州前期工作经费130万元,以《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红发改投资〔2023〕100号)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红发改投资〔2023〕163号),分别给予元阳县西观音山水库工程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我们将在工作中加大指导力度,围绕水利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水库工程的政策导向,积极服务元阳县在确保收益平衡,谋划申报元阳县西观音山水库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并争取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州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