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06-57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汪霞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个旧市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59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州发展改革委聚焦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生态环保等重点支持方向,充分考虑项目成熟度、可行性等因素,认真指导服务个旧市发展改革局开展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备选项目申报及发行工作。截至目前,你们建议予以重点支持的6个项目均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符合发债条件。其中,年内已成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8亿元、支持5个重点项目建设,发行额度居全州第3位、占全州年内发行额度11.2%。
下一步,州发展改革委将围绕地方专项债券支持方向、重点投向领域及申报要求,持续服务指导好个旧市发展改革局做好专债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争取获得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将持续跟进已获得支持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及时使用专债资金,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感谢你们对我州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