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559-40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王富超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河口县河口镇槟榔社区槟榔小广场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议》的第12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你提出的“建议州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槟榔社区小广场提升改造项目资金30万元”的建议,由于项目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我局向有关职能部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河口县人民政府函询答复意见。河口县人民政府经认真研究答复: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对提高城乡社区综合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全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边防巩固、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河口县人民政府主动加强与州民政局对接联系,积极组织河口县民政局、河口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进行研究,建议所提“槟榔社区槟榔小广场提升改造”内容涵盖人居环境整治、市政设施建设,民政部门暂无支持小广场提升改造的项目经费预算。下一步工作中,河口县人民政府将在州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统筹开展项目和资金申报,更好地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按项目建设立项、建设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原则,该社区小广场建设资金我局无相关建设项目可以纳入范围和建设资金帮扶。同时局内工作经费拮据,无法直接给予资金补助,但结合红河州绿美城市三年行动,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将加强对河口县申报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等示范典型的申报工作,帮助河口县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加快城市绿美工作建设。二是指导河口县结合城市更新,认真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加快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方案编制工作,精准谋划,上下联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建设补助资金,对存在的城市“短板”、“城市病”应纳尽纳,应改尽改。
目前,州级财政无社区居委会小广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省、州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为各县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小广场等室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不属于补助项目范围。建议槟榔社区及乡镇将该项目按程序进行立项,向有关职能部门申报审批。
感谢你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民政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