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559-18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王富超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建设河口县南溪镇溪东社区办公室活动场地项目资金的建议》的第12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8月,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政局联合下达了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补助河口县南溪镇溪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5万元,用于支持河口县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该笔资金由州级财政于2022年8月底完成转移支付。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局向协办单位河口县人民政府函询答复意见,河口县人民政府经认真研究答复: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对提高城乡社区综合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有着极大的作用,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2〕146号),河口县已下拨25万元用于南溪镇溪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因受2022年疫情影响,溪东社区未能按期开展项目工程,已拨付资金暂未拨付,计划于2023年底完成社区综合服务项目建设。下一步工作中,河口县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强与州级部门对接,积极申报项目后续资金,解决溪东社区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后期,州县民政部门将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溪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工并投入使用。
感谢你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民政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