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554-66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9号建议的答复
叶兰代表:
您在人大红河州第十三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关注和重视我州公职人员心理健康的建议》的第339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分办,现就我委职能职责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诚如您建议所言,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增大,不少公职人员心理健康问题较为突出,不仅给自己、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给党和政府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损失。
在“十三五”期间,我州13县市公立综合医院均已设立精神“心理”门诊,并配备了精神心理专业医师和参加省级转岗培训后转岗的医务人员,可以提供专业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并安排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指导各县市精神卫生医疗业务工作,加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质量管控。同时我委在州精神卫生中心(州二医院)开通了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热线(0873—7620883),由22名专业精神心理医生、心理咨询师接线,全天无节假日24小时为全州人民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帮助群众掌握心理健康常识,疏导自身情绪,培养积极开朗、乐观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是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我委将在州委组织部领导下积极加强与公安、教体、民政、司法、信访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州级社会心理服务专家团队,积极组织开展对公职人员的心理干预,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为组织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教育宣传。我委将安排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根据组织部门的安排到有需求的单位开展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方面专题讲座、开展专题教育培训,为促进公职人员心身健康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依托县级精防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心理服务平台,积极建设心理健康教育阵地,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提高公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三是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积极鼓励专业人才和社会力量加入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红河州心理卫生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联合医疗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通过公益沙龙、分享会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心理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心理支持。
我委将牢牢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心理健康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公职人员心理问题研究,发挥心理服务平台作用,完善心理咨询体系,大力加强公职人员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协助州委组织部为我州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身心健康”的公职人员干部队伍作出应有的努力。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陈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