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545-69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6号建议的答复
曾虎龙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甘思咪哚民族体育公园”申报创建中型体育公园》的第37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经与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宗教委等部门协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对旅游、民族文化、乡村振兴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加强全州体育事业的规划设计,各相关部门间的统筹协调,重点支持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健身场地等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构建高质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2023年,我局已安排20万元州本级体彩公益金支持弥勒“甘思咪哚”民族体育公园的建设。
目前,体育公园项目审批立项权限已经下放到县(市)级,我局将会同州级有关部门,按照《“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555号)和《云南省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工作方案》(云发改社会〔2022〕777号)等文件要求,指导弥勒“甘思咪哚”民族体育公园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并积极对接省级体育和发改部门,争取弥勒“甘思咪哚”民族体育公园立项获得支持,争取将弥勒“甘思咪哚”民族体育公园建设纳入“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库中统筹实施。同时,我们也积极争取将弥勒“甘思咪哚”民族体育公园纳入2024年省级支持的中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感谢你们对我州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