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510-8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87号提案的答复

  赵贵成政协委员、何凤权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医保基金支持中医治疗的建议》的第28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健全监督机制和方法的同时,适当增加中医理疗项目支付量”和“增加限支付的中医药诊疗项目”的建议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医保〔2022〕66号),在该文件中已经明确规范使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中医诊疗费用和服务项目数占住院总费用及诊疗项目数的比例不作限制。同时,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将中医服务项目的针灸、拔罐、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及通过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关于“现在国家政策支持大力发展中医,鼓励创新发展模式,增设儿童药浴、足浴、熏洗(非仪器设备支持)、中医药事服务费等的中医理疗收费项目。在医疗服务价格目录中增加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治疗项目”的建议

  “在医疗服务价格目录中增加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治疗项目”并非州市级职权,因为《诊疗目录》是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制定、调整和发布,并统一编制医保代码。州市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诊疗目录》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按照医保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进行审核、监督和管理,按规定及时结算和支付医保费用,承担相关的统计监测、信息报送等工作。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属于州市级,对《诊疗目录》无调整权限,也无权增加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治疗项目。但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将会积极鼓励中医创新发展,引导中医类医疗机构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的通知》(云卫规财发〔2018〕4号)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协助医疗机构向省级申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关于“为更好地发扬和传承中国中医药事业,助力解决中医药当前面对的发展困难问题,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适当调高中医辨证论治费、中医诊疗费等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综合体现中医药人员的知识、技能和文化传承”的建议

  为更好地发扬和传承中医药事业,助力解决中医药当前面对的发展困难问题,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建立了灵敏有度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开展调价评估,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重点考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今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中,注重向中医中药项目倾斜,调整项目25项,平均调增比例15.1%,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当前不合理的比价关系。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孙文娇)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