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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509-06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89号提案的答复

向伟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大抓营商环境工作的建议》第289号提案中支持红河片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议、支持红河片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红河片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议的答复

  1.您提出的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打通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水电气、银行等单位业务系统,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网通办”、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联动过户全程网办,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的建议,经函商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税务局等部门,全州13县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住建部门、税务部门已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出件”,且统一接入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办件11419件,办结率96%。

  2.您提出的“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平台,推行用水报装全程网办,加快实现用水报装‘零材料、零跑腿’”的建议,目前,全州13县市“供水报装”事项已上线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且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提供在线办理申请,因申请材料需要核验原件,已实现零跑动办理。

  3.您提出的“加快智慧政务建设,扎实推进‘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全力打造十分钟政务服务圈,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等运用,打通部门间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的建议,我局严格按照省级部署安排,依托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协调督促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不断规范和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同时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申报办件,持续推动“一网通办”。截至2022年8月,全州网上可办率99.45%、全程网办率68.85%、“最多跑一次”率97.81%。其中,自贸区红河片区发布事项251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66.93%、“最多跑一次”率100%。同时,我州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做好各涉及政务服务事项部门电子印章备案、电子签章关系配置工作,目前,全州共计备案电子印章1337枚、配置签章关系1321条。

  4.您提出的“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先建后验’‘一业一证’审批系统,实现全程网办的建议”,因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由省级统一建设、管理、维护,各州市具体负责推广运用,故我州无法落实该建议。经商函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时与自贸区红河片区对接,现已在自贸区红河片区严格执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工程建设项目“先建后验”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已实施先建后验改革项目4个,审批环节从12—13个压缩至3个,申请材料从90余份压缩至4份。

  5.您提出的“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建惠企政策直通车平台,根据企业类型,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实现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开发惠企政策网上申报功能,实现惠企政策一网申报、资金一键直达”的建议,因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由省级统一建设、管理、维护,各州市具体负责推广运用,故我州无法落实该建议。经向省政务服务管理局请示汇报明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建设的“云南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网址:http://ynzcfw.ynsmes.cn/#/homePage)已上线运行,目前正在与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联通。

  二、关于支持红河片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议的答复

  1.您提出的“强化土地保障”的建议,经函商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同时与自贸区红河片区对接,在省州人民政府赋予自贸区红河片区的149项管理权限中,涉及工程建设项目21项,除“国有土地农转用审批”权限需待新修订的《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公布后,视情况斟酌外,涉及项目建设的权限均已下放、赋权,实现了审批“不出区”,审批时限大幅压减。其中,征占用林地审批时限从过去1—3个月压缩至5个工作日。

  2.您提出的“支持红河片区开展区域评估”的建议,经函商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同时与自贸区红河片区对接,已在自贸区红河片区范围内实施区域评估,目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价已完成,并在州自然资源局备案;气候可行性论证、文物保护评价已完成,并提交成果。水土保持评估文本、环境影响评价专家评审已完成,正在送审;地震安全性评价文本编制已完成,由于红河片区西片位于红河断裂带范围内,业内专家尚未对该断裂带作出明确定义,需进一步咨询是否适宜做区域评估;节能评价经与相关部门、专家咨询,不适宜作区域评估,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正在咨询中;安全风险评估目前正在询价阶段。州级有关部门将会继续从经费、专家评审、技术力量等方面对自贸区红河片区予以大力支持。

  3.您提出的“组织梳理工程建设领域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编制承诺标准和惩罚措施,扎实推进审批承诺制改革”的建议,经函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时与自贸区红河片区对接,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梳理工程建设领域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把建筑业企业、勘查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备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7项权力赋权自贸区红河片区,让房屋和市政工程审批工作有效推进。同时,在自贸区红河片区推行建设项目审批承诺制,建设单位根据各部门统一出具的承诺标准,依法作出承诺,经部门审核同意后,即可依法依规开展勘查设计和施工,实现“承诺即开工”,建设项目自申请至开工时间由过去最快4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感谢您对我州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赖勇磊,0873—319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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