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37-06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杨昌梅、陈黎、曹绍清、杨菊、苟云川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用地指标政策支持的建议》第11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倾斜支持规划指标。目前,州、县市正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将是国土空间治理的重要抓手,是各类建设项目布局和落地的基础,金平县作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州级积极支持并倾斜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一方面,州级在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综合考虑的金平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已行文预下达金平县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3.64公顷。另一方面,州级下一步考虑指标差别化管理统筹保障重点发展区域,金水河口岸作为州域重点发展区域之一,州级计划从红河州规划新增建设指标中预留一定比例用于保障倾斜支持金平县和金水河口岸项目建设。
二、强化相关业务指导。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上,州级将倾力做好对金平县的业务指导,指导金平县全面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工作;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有关土地管理新政策、新规定,加强政策宣传和开展用地审批;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推进“增存挂钩”工作,为县域发展拓展空间;督促指导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充分利用增减挂钧、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补充耕地途径,增强县域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保障能力。
三、落实计划指标配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95号)明确“继续安排每个脱贫县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不得挪用”,金平县可按县域需求组织报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用地,州级将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并依法依规高效开展审批工作。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段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