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35-2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接边抵边地区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第24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分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多次主动与省乡村振兴请示汇报,适时了解掌握兴边富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等有关政策动态,不断加强与州民宗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政策和项目资金,全力协助支持好接边抵边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等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等有关政策要求,2021年-2022年,中央、省、州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对绿春、金平和河口3个边境县的倾斜力度,有效保障了接边抵边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设资金需求。截至2022年8月底,已分配到3个边境县2022年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的中央、省、州财政衔接资金56242万元,占已下达到3个边境县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总量86108.50万元的65.32%。其中:中央资金41678万元,占比74.10%;省级资金12914万元,占比22.96%;州级资金1650万元,占比2.93%。分县市统计:绿春县17033万元,占已下达到绿春县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总量31021.70万元的54.91%;金平县19583万元,占已下达到金平县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总量32938.15万元的59.45%;河口县19626万元,占已下达到河口县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总量22148.65万元的88.61%。以上资金,由3个边境县按照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行统筹使用,全力支持好当地的产业发展、就业培训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与省乡村振兴局汇报对接,在政策范围内,为接边抵边地区争取更多的政策,全力支持边境地区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感谢你们对我局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