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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13-4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

吴婷婷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制定稳定边疆医疗卫生队伍政策的建议》的第256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由红河州州级部门制定稳固边疆医疗卫生队伍相关政策,并将相关保障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算

  红河州相继出台《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任务分解》和《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试行)》等文件,对统筹加强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提供了有力支撑。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38号)文件精神,财政部门按照医疗卫生领域政策确定事权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扶助保障3个项目,中央、省与我州分别按照80:14:6分担。州县承担6%部分实行分档分担办法,第一档为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建水县、弥勒市,州县按20%:80%分担;第二档为石屏县、泸西县、河口县,州县按60%:40%分担;第三档为屏边县、金平县、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州县按90%:10%分担,州级财政对边疆卫生健康事业倾斜相较于内地县市力度更大。

  2021年全州卫生健康支出642218万元,其中:元阳县卫生健康支出21921万元。

  二、给予有关政策制定支持。比如将在边疆县(市)公立医院工作满五年以上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考核合格的,给予纳入编制内管理,且附于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限制性规定

  在补齐执业医师缺口方面,省《三十条措施》规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符合招聘基本条件,本人申请并承诺在乡镇卫生院服务5年及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考察招聘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内人员,服务期限内不能调动,所需编制可在县级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编制外人员),由同级财政根据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合理安排补助资金。

  三、适当放宽边疆县(市)医疗技术人才招录要求。比如将招录学历放宽大专(含大专),设置招录岗位时60%招录本县户籍,同等条件优先考虑本地医疗技术人才

  在人才招录方面,省《三十条措施》提出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公开招聘政策。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有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时,经同级卫生健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自主组织笔试、面试工作,择优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为1∶2,其中,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全科、口腔、麻醉、康复、急诊、影像、病理等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具体范围由同级卫生健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可不设开考比例,但须划定成绩合格线。

  二是完善考察招聘政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实行考察招聘,考察招聘包括面试、技术操作、综合考察等形式,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自行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政策范围内,自主制定、调整人才引进计划,自主设置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和考察内容,由同级卫生健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审核办理(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办理),不受申请和受理时间、批次次数、开考比例等限制。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考察招聘的方式到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校园招聘,现场签约。

  三是明确县乡考察招聘条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招聘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全科、口腔、麻醉、康复、急诊、影像、病理等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具体范围由县级卫生健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考察招聘方式进行。乡镇卫生院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考察招聘方式进行。艰苦边远地区、民族自治地区可结合各地区实际适当放宽招聘年龄和学历条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乡镇卫生院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红河州2022年事业单位统一考试招聘岗位上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22〕1号)要求,南部六县可在本县市本年度招聘计划数中按不高于40%的比例设置本地户籍和少数民族岗位(其中:河口、金平、绿春三县在招聘乡镇岗位时可将比例提高到50%),其余县市原则上不得设置户籍限制。民族自治地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民族事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

  下一步,我委将与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等部门一道积极推动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始终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用好用活现有政策,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结合“红河奔腾”人才计划,统筹加强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持续补齐人才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激励约束和长效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短板弱项,进一步稳定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为健康红河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红河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杨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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