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355-58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88号提案的答复
州工商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第288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贵单位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本着为持续优化红河州营商环境提出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建议站位高,针对性、建设性强,对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推动红河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此,州营商办高度重视,制定印发《关于对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88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组建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理目标、办理时限和要求,落实了主办、协办部门职责,承办领导和科室人员,加强了主办、协办部门之间沟通交流,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切实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聚集重点内容,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及效率
近年来,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特别是今年成立了以州委书记、州长为“双组长”的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把大抓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出台《红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红办发〔2022〕23号)和《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红办发〔2022〕24号),对标开办企业、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18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任务及1项市场主体倍增指标任务,提出“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提质培优、三年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力争2024年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成绩要在“良好”以上、力争“优秀”。全面形成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专项组牵头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以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来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截至7月,全州实有市场主体366435户,同比增长22.8%,较2021年底净增47698户,增长14.96%。完成省政府下达净增目标任务数的104.21%,完成州人民政府确定净增目标任务数的83.3%。全州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82户,较2021年底增加11户,增长14.96%;每千人拥有企业12家,与2021年底相比增加1家,增长7.76%。
(一)学习先进经验,营造“活”企发展环境。一是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掌上办”“网上评”,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便捷度、满意度不断提升,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和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1—6月,全州通过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受理办件170件,办结率100%;政务服务事项“一门进驻率”达99.8%、“最多跑一次”率97.36%;“一部手机办事通”累计办理977.54万件、“跨省通办”累计办理12.99万件、“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累计办理6.5万件;全州政务服务“好差评”总数192.02万个,好评率为99.99%。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围绕“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先后出台、发布了《红河州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红河州应对疫情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红河州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宣传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民营企业,全力支持企业减负纾困。1—6月,全州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超38亿元;缓缴养老保险971.6万元、工商保险费16.72万元,降低失业保险费10448万元;累计贷款延期金额14.31亿元。三是推动“三个工作法”,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姿态大抓招商引资,1—6月,全州在建招商引资项目569个,协议总额2145.43亿元,引进省外到位资金642.7亿元,同比增长29.1%,完成省级目标任务数1170亿元的54.93%;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15户,注册资本金8331万美元,预计实际到位外资917万美元,完成省级目标任务数1800万美元的50.94%。四是加强数字经济顶层设计和集约化建设,着力解决信息孤岛,加快推进“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项目建设(统筹建设红河州政务数据资源中心,共享交换平台,法人库、人口库、地理空间库、宏观经济库、电子证照库以及社会信用信息库六大基础数据库,“市场主体倍增平台”“红河州重大项目运行分析平台”“基层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平台”等应用),加强民营经济数据汇集、分析及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聚焦关键环节,持续加强要素保障。一是针对去年全省高耗能负荷恢复性增长快、用电紧缺问题,今年红河州全面加强企业电力供应保障,除2个电解铝企业外各工业企业均已全部放开用电;2个电解铝企业从3月份以来用电均已恢复至去年有序用电前的水平。二是自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开展以来,红河州立足州域自然和人文禀赋,统筹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高位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设置的17项州级重大专题研究和99个县级专题均完成专家评审,州、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形成规划初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完成初步成果,于7月25日上报省级审查。三是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事项已全面入驻政务服务大厅,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使企业和群众减少跑动次数。通过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统一受理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环节由2项变为1项,审批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实现论证报告编制进一步精简,将原有的4个报告合并为1个《建设项目选址踏勘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四是自然资源部门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紧紧围绕各企业用地需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根据各项目的建设情况及类型,分类开展用地报批工作,督促指导好项目所在地县市做好项目用地保障。
(三)全面优化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制定出台《红河州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红河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红河州促进中小企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通过采取“送政策进企业”、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形式,持续开展政策普及、宣传、解读、咨询工作,鼓励并带动企业主动了解政策、利用政策,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深入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企业民营企业制度,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困难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针对企业环评审批、许可证办理、危险废物管理等难点问题印制《致全州企业负责人的一封公开信》《危险废物管理暂存案例》等宣传册,为企业送政策、送理念、送标准、送技术,指导企业自查自纠。同时,为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污染源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县市向企业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常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培训,帮助企业提升环保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违法成本。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讲解,对主动消除、配合查处及减轻危害后果的,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党委政府对清欠工作的安排部署,把清欠工作作为保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推进全州清欠各项工作。截至6月底,全州共接到国务院、省、州清欠转办并核实处理的投诉件169件,涉及拖欠金额59884.48万元,目前已清偿23543.56万元,剩余36340.92万元,清偿率39.31%。目前已办结98件,未办结71件,办结率57.99%,对未办结的将努力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兑现。
(四)提质增效,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一是制定印发《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推进信贷资源精准滴灌民营和小微企业,改善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让民营企业能享受发展中的金融政策红利,同时为畅通融资服务渠道,编制了《红河州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汇编(2022年版)》。同时,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民营企业发放贷款,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不抽贷、不断贷,切实发挥贷款风险补偿金的风险、增信作用,设立9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制定《红河州重点领域市场主体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待州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印发执行。先后在弥勒、红河、绿春、泸西等县市,联合地方政府实施屏边县“扫码贷”复制推广计划。在全省首家建立首贷中心,探索开展“一中心、四平台”首贷培育计划。截至6月末,红河州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15.03亿元,比年初增加35.9亿元,同比增长33.75%,增速连续12个月排名全省第一;红河州小微企业授信户数6.2万户,较年初增加1.06万户,同比增长11.59%。二是由于担保公司准入要求较高,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目前,全州纳入财政部门监管的融资担保公司仅有3户,分别为红河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以来,3户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切实发挥杠杆增信和赋能作用,共新增担保业务25笔,新增担保业务金额23862.2万元,其中小微和三农19005.2万元,占比76.95%。三是为强化州县工作联动,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优秀经验流动,红河州创新建立财税金融统筹联动机制,实行分片区派驻工作组的方式,分别在弥勒、建水、河口、元阳四个片区派驻工作组,负责涉及片区县市财税金融统筹联动相关工作。四是按照《红河州新设金融机构奖励工作方案》,州级财政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辖区内金融产业,丰富金融组织形式,对新设内资、外资、民营银行法人金融机构等,或者一级、二级分支机构,设置奖励一次性资金支持。五是抢抓资本市场发展新机遇,按照《红河州企业上市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州级财政每年安排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补政策实施期内新上市(挂牌)企业,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截至目前,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云南云塑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展示,挂牌、展示企业数量位列全省各州市第一;对列为2021年省上市“金种子”企业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成达兴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认真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工作。同时,为加快企业改制、挂牌、上市步伐,邀请上交所、深交所、云南股交中心专家开展走进云南基地服务工作,对鑫联环保、云河药业、建水宏斌食品、元阳呼山众创稻鱼综合种养示范区等相关市场主体进行规范性辅导,邀请中国风险投资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对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浩志橡胶有限公司上市挂牌及融资予以指导,推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多方位助企提升。
(五)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加快通关便利化。一是红河州河口(公路、铁路)口岸纳入云南省智慧口岸建设试点,按照《河口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方案》,以“一年见成效,两年见规模,三年大变样”的进度目标,分3期谋划实施河口智慧口岸建设,力争到2025年项目建设完成后,使河口口岸货运量值总体突破“千万吨”“千亿元”目标。目前,河口(公路、铁路)智慧口岸建设已开工建设项目7个、正在开展可研编制项目2个,计划年内完成项目建设3个,年内完成前期工作项目2个。今年6月,河口口岸冷链货场智能化升级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简化口岸一体化通关流程,全面落实“两步申报”“提前申报”“运抵即提”,截至6月河口海关“两步申报”率达94.5%,在省内海关排名第一;深入推进“单一窗口”应用,无纸化报关单占比达到99.97%,税费电子支付比率达到99.3%,“单一窗口”应用率达100%;精准对焦疏通拥堵,采用限定时间清场、划定缓冲区、出境车辆分区等方式实行运输工具错峰进出境制度,优先验放进出境重车,加快运输工具通关效率。二季度,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为7.25小时和出口为0小时,均较一季度实现大幅压缩;针对疫情开辟“新冠肺炎疫情物资通关专用窗口”和物流监管“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无节假日预约应急通关制度,安排“现场通关引导员”“一对一”全程予以通关指导,上半年河口口岸进出口货物海关通关时间为进口3.66小时,出口0小时,较省内海关平均时间快27.7%和97%。三是持续推进出入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办理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制度、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要求,实行出入境证件容缺受理、免费照相、免费寄送出入境证件等便民利民服务,通过优化办证流程,使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符合加急情形或者换、补发证件等特殊情况的,可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最大限度方便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自贸区红河片区投资项目“先建后验”改革稳步推进,建设项目实施“承诺即开工”,全流程办理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四是通过向海关总署、昆明海关争取到率先上线铁路舱单系统,积极争取对智慧口岸、河口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及“互联网+边民互市”创新监管的支持,促进加工企业落地河口;积极争取率先试点优化口岸通关模式,“两步申报”“提前申报”“运抵即提”等通关便利化措施在河口口岸试点,积极推广汇总征税、新一代电子支付、关税保证保险等多元化税收担保改革在河口口岸试点和持续推进,切实推动河口口岸高质量发展。
三、凝聚工作合力,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力争3年内营商环境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目标要求,紧扣州委“13568”工作思路,围绕“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提质培优、三年争创一流”目标,加快实施市场环境、创新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五大提升攻坚行动,切实当好企业暖心“店小二”,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力争三年实现营商环境从“追赶先进”到“迈入先进”的转变,擦亮“梦想红河·投资热土·兴业福地”红河营商新品牌。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