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329-1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29号提案的答复
李有福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官厅土司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建议》的第22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结合乡村振兴,你提出进一步提高对土司文化遗产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围绕官厅土司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开展普氏宗祠等土司遗址抢救保护,研究、挖掘、列级申报土司历史文化遗产、建设滇南土司制度博物馆等建议意见,我们积极采纳,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导建水县做好建水官厅古镇土司文化遗产申报省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工作
多年来,州住建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十分重视建水县官厅古镇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工作,多次到现场调研,指导建水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官厅镇党委政府共同做好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工作。2022年3月经州建住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审核同意,已共同推荐建水县官厅镇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下一步,州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州住建局共同指导建水县做好官厅古镇文物建筑抢救修缮、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治理、管控, 保护恢复官厅古镇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同时,指导建水县将官厅古镇土司文化遗产申报成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
二、做好官厅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
一是在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出资对普氏宗祠后墙坍塌进行了抢救修缮基础上,指导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对普氏宗祠其他文物本体进行专项修缮,并开展周边环境治理,深入挖掘普氏宗祠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积极推荐申报第九批省文物保护单位;二是指导建水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进一步对建水官厅镇纳楼土司相关的文物建筑、遗存进行普查登记,制定政策措施加强文物安全设施设备建设、管理工作;三是开展文物抢救修缮、环境整治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官厅古镇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建筑治理,保护恢复官厅古镇纳楼官署风貌。
三、结合乡村振兴,做好滇南土司博物馆建设工作
一是抓住乡村振兴历史机遇,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将指导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开展滇南土司文物征集工作,编制滇南土司博物馆陈列展览大纲、选址做好陈列展览工作。二是做好滇南土司制度旅游线路设计工作,引导游客游览土司文化遗产,让游客了解土司文化是红河州民族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指导做好土司系列文创产品的开发利用工作。
四、加强红河土司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
以建水县官厅古镇土司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为契机,加大对
元阳、红河、金平、绿春等县市土司遗址的研究、挖掘、保护、研究工作,推动红河土司遗址的整体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
感谢你对红河州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