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32-2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3号建议的答复
李正亮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边境地区支柱产业火龙果仓储冷链物流设备的建议》的第32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为全省水果、蔬菜生产大州,多年来水果、蔬菜鲜销位居前省前列。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产值效益等工作任务,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建设。
一、中央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
2020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要求,我局争取中央财政扶持资金2399.8万元用于扶持开远市、泸西县、金平县、红河县、元阳县、屏边县、绿春县7个县市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投资建设和配备农产品分拣分级、预冷、包装、烘干脱水、仓储保鲜等商品设施设备的田间地头冷藏初加工项目。下达金平县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总共266万元,因项目资金是以贫困县2020年第十八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文件下达,项目资金被整合,被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等脱贫攻坚相关支出,未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二、省级支持基地冷藏初加工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021年3月8日,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审核推荐14家企业申报省级基地冷藏初加工处理设施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资金扶持,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企业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金平县因申报主体票据不全,没有一家企业完成初选申报基地冷藏初加工处理项目。
2022年,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主要鼓励支持非脱贫县的建设主体,因此金平县未能申报此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指导金平县局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从整合资金中对该项目进行资金补助,同时在中央、省级鼓励支持脱贫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时,指导金平县马鞍底乡积极申报,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扶持。
感谢您对我州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