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22-75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许鸾红等2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纳入州级统筹的建议》的第13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2014年10月1日起启动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省实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统一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省级集中管理信息资源。
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2号)文件,省级统筹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必要经费预算,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及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安排补助资金。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
(联系人:和四中,联系电话:373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