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18-08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0号建议的答复
李志方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石屏县北部山区高原蔬菜鲜萝卜及萝卜条精深加工园区建设的建议》的第23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州发改局、州国土资源管理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可实施给予立项支持。
一、加工园区建设
近年来,红河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关要求,聚焦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锻长板补短板,着力延链补链强链,加快构建乡村产业“全链式”发展体系。按照《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要求,红河州将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优势产区聚集,着力培育要素聚集、产业链条完备的加工园区。
石屏县通过内培外引,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提高老百姓收入。目前,新城乡、龙朋镇、哨冲镇、龙武镇冷链物流园区项目县级已在积极谋划中。
二、项目立项
石屏县北部山区与玉溪相邻,包含新城乡、龙朋镇、哨冲镇、龙武镇四个乡镇,当地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自然优势、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以白萝卜、结球甘蓝等品种为主的冷凉蔬菜特色产业,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了产业基础。
下一步,州、县农业农村部门将积极对接发改、国土资源、工信等部门,并主动关注园区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石屏北部山区高原蔬菜鲜萝卜及萝卜条精深加工园区项目立项支持。
感谢您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