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17-8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8号建议的答复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8号建议的答复
红财函〔2022〕8号
黄雄伟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类项目由发行专项债券改为发行一般债券的建议》的第21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异龙湖治理专债项目基本情况
(一)专债发行情况。2018年—2021年,红河州发行了石屏县异龙湖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项目其他自平衡类专项债券每年3亿元,4年共12亿元。发行情况具体为:2018年,债券发行资金3亿元,票面利率4.06%,发行期限7年,利息一年一付,到期一次性还本;2019年,债券发行资金3亿元,票面利率3.32%,发行期限7年,利息一年一付,到期一次性还本;2020年,债券发行资金3亿元,票面利率3.23%,发行期限10年,利息半年一付,到期一次性还本;2021年,债券发行资金3亿元,票面利率3.62%,发行期限20年,利息半年一付,到期一次性还本。
(二)专债本息偿还情况。目前,石屏县异龙湖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债项目已累计支付利息6615万元,从2022年起每年预计需支付专债利息4269万元。从近年石屏县财力情况看,该专债利息已给石屏县财政造成了较大负担。
(三)专债项目预期收益情况。石屏县申报异龙湖高原湖泊治理项目专债资金时,认为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并编制了对应的项目收益,2020年申报项目预期收益来源为水费、种植、养殖、旅游收入,预测年度收益为7300万元;2021年申报项目预期收益来源为水费、种植、养殖、旅游,预测年度收益7500万元;2022年申报项目预期收益来源为配套服务中心租赁收入、停车场收入、广告位租赁收入、污水处理收入和灌区农作物收入,预测年均收益为7629.6万元。
二、债券项目相关政策情况
一般债券是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融资发行的债券,以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为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融资发行的债券,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目前,省、州不具备专项债券置换为一般债券的政策制定权限,也尚未收到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从掌握的专项债券项目创收情况看,普遍存在建设期间创收能力弱,公益性项目经济回报率低,收益无力完全覆盖专债利息的情况。
下一步,红河州财政局将协同发改等相关部门共同向省级反映和汇报,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红河州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