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17-34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89号建议的答复
钱友善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边疆财政困难县财力补助力度的建议》的第018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州委、红河州政府有关加快红河州南部六县建设,扎实推进区域均衡发展,缩小南北差距指示精神,建立了以“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机构运转”七项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足额安排“三保”预算,把保障“三保”作为首要工作,切实铸牢“三保”底线。针对红河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财政经济实力比较薄弱等困难,红河州级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中央、省、州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始终坚持财力下沉,不断加大对红河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有效缓解红河县财政支出压力。
一是2021年统筹下达红河县均衡性转移支付23666万元,今年1—7月下达23111万元,有效缓解红河县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进一步提升财政财力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2021年统筹下达红河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9848万元,今年1-7月下达27097万元,有效保障红河县基本民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等最基本支出,在增强“三保”保障能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2021年统筹下达红河县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759万元,今年1—7月下达8099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进一步提升政府财力保障水平,有力支持了红河县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2021年统筹下达红河县民族地区转移支付6680万元,今年1—7月下达6680万元,进一步支持红河县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后劲,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五是2021年统筹下达23760万元,今年1—7月下达24703万元,重点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有效缓解了红河县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增强了红河县发展内生动力,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短板,有力支持红河县跨越式发展,进一步缩小红河县与内地县市发展差距,进一步维护边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对你们提出的建议,今后工作中,红河州财政局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在资金安排时,充分考虑红河县财力薄弱等困难,逐步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水平,继续加大民生转移支付资金倾斜力度,扩大支持范围,大力培植财源,挖掘发展潜力,做大财政“蛋糕”,努力促进红河县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