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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11-9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2号建议的答复

李月娥等3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及运行费用进行补助的建议》(第0272号)已转交我局主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将农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纳入政府补助范畴

  按照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分为3种,即污水纳入城镇或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分散式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利用。按照以城带乡、就近联建、独立建设的要求,对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考虑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对离城镇较远但居住比较集中,规模较大的独立村庄或有条件的相邻村庄,生活污水量大易于统一收集的,宜建设或联合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等配套工程,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采用集中式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模式处理;对位置偏远、规模较小的村庄,尽可能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生活污水,有选择地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或采用分散式自然湿地、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等生态措施,因循就势处理,就地回用。鼓励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结合当地的自然生态条件,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或要求后,用于农田施肥或灌溉、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景观建设等。

  采购农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属于建设分散式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治理方式,是三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中的一种,因每个村庄情况不同,县市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将会因地制宜选取三种治理方式中适合当地的方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针对“将农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纳入政府补助范畴”的建议,州级财政目前暂无直接资金来源,目前地方采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主要是由县市政府通过项目申报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为指导县市人民政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2020年以来红河州共争取到中央资金47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争取到8个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共2392.55万元,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下一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将会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二、强化管理培训

  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持续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将来几年内会持续增加,政府农业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农村污水设备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加大对农村污水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每个乡镇都有专业的运行管理人员,保证服务质量和监管工作的规范有序。《云南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已印发实施,2022年来我局先后制定印发了《红河州2022年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红河州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红河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上述规划和方案中均明确要求要督促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定期开展监督性水质监测,进一步完善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专人看护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倒逼运维责任主体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云南省已制定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各自实际,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明确各自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责任主体,建立运维资金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目前,个旧市、弥勒市、建水县、元阳县、石屏县、红河县已印发管理办法,其余县市已制定完成,待印发。

  三、将农村污水处理后续管理给予适当补助

  就目前实施污水处理项目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的情况下,给予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组适当的运行补助,同时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途径和方法,以招投标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或以资助、补贴方式支持公益组织承担公共服务,减轻村组负担,还能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部分县市和乡镇在建设完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设备后,管理缺失,普遍对设施建设后运行维护、运维资金保障的可持续性等实际问题考虑不周。针对无运维资金保障的问题,一是生态环境部门在接手后的项目申报过程中,均要求项目方案中附县市人民政府或县市财政局出具配套运维资金的承诺,确保后期污水处理设备能正常运行;二是要求县市人民政府开展排查,对不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完成整改。

  《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已印发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运维主管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运维工作。弥勒市先行先试,采取了特许经营方式,2021年引进金锣水务,由金锣水务负责全市农村污水治理设计、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调试和运维,采取“投资、建设+运维”的商业合作模式,金锣水务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前期启动了6个乡镇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项目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将总结弥勒市经验,指导各县市采用合适的运维方式,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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