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11-24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8号建议的答复
李志方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石屏县龙朋镇大龙潭水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议》的第22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州级高度重视异龙湖周边水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推进龙朋镇大龙潭水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州县两级积极谋划、申报异龙湖周边水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把保护异龙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石屏的一项重要部署,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深入实施和大力推进。目前,已成功申报《石屏县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补水区甸中河流域村庄整治项目》,项目总投资2294万元,建设地点为石屏县龙朋镇清水塘村、六街村、甸中村、龙棚村、三家村、旧寨村、巴窝村、己冲村、鲁土格村所辖村庄,工程区涉及龙朋镇大龙潭。该项目已通过国家审查,进入中央资金储备库,待资金下达。
二是积极开展龙朋镇“河长制”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绿美河湖建设和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有关安排部署,以异龙湖流域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湖泊革命”攻坚战、爱国卫生运动,以党建+河湖长制为依托,持续深入推进“河长清河”“清四乱”等专项河湖保护治理行动。截至目前,龙朋镇镇、村两级河长湖长带头履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清河行动7次,清理河流2条,清理淤泥、垃圾等河道杂物17350立方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污染河流的问题得到整治,镇区河流基本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感谢您对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