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59-0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8号建议的答复
杨文武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县域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助推乡村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第031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2022〕1号)要求,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各县(市)应以耕地保护任务为目标,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结合本地耕地转出需求及耕地恢复潜力情况,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后,统筹提出实施耕地“进出平衡”的项目清单、规模、布局、时序和年度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科学核定后编制县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经审查、备案后组织实施。
耕地进出平衡是一项制度创新,涉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多个部门,在具体工作中,需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稳妥推进,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才能有效推动耕地进出平衡有效实施。目前州级正在按照“边探索、边实施、边总结”的整体思路,指导各县市编制耕地“进出平衡”实施方案,充分保障各项农业重点建设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感谢您对我州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