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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53-55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

解凌云等6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统筹解决开远市跨境河流南盘江和泸江河水环境考核断面不达标问题的建议》的第20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州级组织协调南盘江流域各县市立即开展区域内水污染调查。对可能引发跨界水污染的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研判,全面排查影响南盘江水环境质量变差的原因。针对高风险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科学确定拦污控污处置预案,做好跨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准备工作,确保上游来水水质达标,减少对长虹桥国控断面的影响。”的建议。

  一是加强南盘江流域(红河段)监测预警。为进一步压实南盘江流域(红河段)、泸江流域保护治理责任,摸清南盘江(红河段)、泸江流域水质变化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制定《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主要干流支流水质监测工作方案》《“三海五河若干溪”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力量从6月起对南盘江及一级、二级、三级和主要支流(湖库)、“三海五河若干溪”109个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基本掌握南盘江流域(红河段)各断面水质情况,通过溯源分析,基本弄清各断面的主要污染来源,为进一步开展环境治理奠定了工作基础。同时,根据水质监测结果,每月通报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南盘江流域(红河段)主要干支流湖库、“三海五河若干溪”水环境质量和问题,提出水质提升工作要求,对水质恶化断面县市进行书面预警,并对县市分管领导开展约谈。二是开展南盘江流域(红河段)排污口排查。按照“全覆盖、查源头、重实效”的原则,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以大屯海2号沟排污口排查为试点,持续开展滇南中心城市“三海五河”入河排污口排查、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有序推进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全面摸清流域入河排污口底数,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逐步推动南盘江流域(红河段)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8月底完成南盘江流域排污口的排查工作,并根据“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对排污口开展整治,促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三是编制应急预案。红河州编制了《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重点河流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空间换时间”项目规划清单,规范、提升全州各流域(水源地)的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能力,督促流域内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应急响应能力。四是强化项目投入治理。“十四五”以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其中,下达南盘江流域内建水、开远、石屏、蒙自、个旧、弥勒、泸西项目共33个,资金6.3亿元。同时,各县市还积极通过地方债等项目实施,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通过大批治污项目的实施,入河污染物将会得到切实有效控制。

  二、关于“州级尽快建立南盘江跨流域联控联防机制。高位推动南盘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成立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实施上下游县市联手监管,依据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域和水环境容量、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各相关县市水质要求,签定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强化防治责任,形成长效机制,确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建议

  一是高位推动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保护治理。州委由州委副书记担任南盘江干流(红河州段)河长,定期开展巡河,督促南盘江流域各类问题整改。州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水利、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和有关县市人民政府为成员的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保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河长办,统一谋划、组织落实南盘江流域保护治理工作,成立南盘江流域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州河长办),切实加强对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保护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二是上下游共同发力南盘江(红河州段)保护治理。州政府2022年先后制定《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河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和《红河州省控断面脱劣攻坚总体行动方案》《红河州异龙湖(中)断面脱劣攻坚行动方案》《红河州“大屯海湖心亭”省控断面脱劣攻坚行动方案》等6个泸江流域重点水体脱劣攻坚方案,旨在为促进流域河岸截污治污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配置合理优化、农业结构调整科学和农业面源污染有效防治、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加强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执法监管。为严厉打击南盘江流域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自2022年4月起,开展“红河绿剑·2022”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先后对蒙自市、石屏县、开远市、弥勒、泸西、个旧等县市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查出问题607个,立案查处企业55家(其中立案查处涉水企业11家)。同时,各县市也加强执法监管,进一步增强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从源头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全力确保水生态安全。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有关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督促落实整改工作。今年共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保护治理工作。同时,建立落实南盘江、泸江跨流域联控联防机制,个旧、建水、开远河长办联合开展泸江联防联控巡查工作,共同发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跨界河湖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工作对接,共同推进泸江河湖保护治理,提升协作治理效果。五是压实县市目标责任。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流域内各断面水质目标和水环境容量、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各县市水生态环境责任。同时,细化地表水考核办法,年度内实现水质提升的县市有加分,反之则扣分。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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