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33-9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46号建议的答复
王绍珍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协调帮助解决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屏边境内段遗留问题的建议》(第034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蒙屏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红河州南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红河州“能通全通”和“县县通高速”的重点项目工程,是屏边县北上蒙自、昆明连通省州政府的重要快速通道。项目自2017年4月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蒙自、屏边两县市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稳步推进,为项目工程建设及时提供了建设用地保障和施工环境保障,项目已于2020年12月17日建成通车投入运营,为红河州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局收到你们的建议之后,高度重视,提上议事日程,深入实地调查,认真研究分析,认真办理。并按照相关工作程序,要求项目公司和屏边县征迁指挥部进行了认真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房屋受损缺口资金480万元”的核实办理情况。当前,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1月拨付330万元至屏边县征迁指挥部,并赔付至相关受损群众。还未赔付的150万元,我局将督促项目公司积极筹措资金,计划于今年底前完成所有房屋受损赔付工作。
二、关于“征地拆迁资金缺口2279.18万元”的核实办理情况。
(一)关于农户征地拆迁款772.06万元核实办理情况。虽然,项目目前正处于审计当中,尚未出具审计报告结果。但鉴于新现段被征地群众征地补偿款拖欠时间较长,为确保群众合法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确保地方社会和谐稳定,经我局与项目公司协商研究,决定在项目资金审计工作结束前,先行支付被征地群众征地补偿款,具体数额将以项目公司和县征迁办共同核实的数字为准。目前,我局已联系屏边县征迁指挥部,要求按照征迁资金拨付程序尽快提交资金申请,以确保征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二)关于国有土地及企业征地款1100.18万元和其他未付款项406.94万元核实办理情况。目前,因项目使用的征迁资金已超包干资金0.56亿元,鉴于涉及的国有土地及企业征地补偿资金数额并未最终确定,加之项目正处审计中、尚未出具审计报告结果等因素,暂无法拨付相关征迁资金。待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且具体赔偿金额确定后,才能视情况进行赔付,以确保国有资金的拨付、使用合法有效。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踪办理。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金波 0873-3733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