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32-7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32号建议的答复
李联智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金平大寨乡博竹箐通村公路修复所需资金的建议》(第0332号建议),已转交由我局主办、金平县人民政府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州人大常委会对你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将< 关于建水县青龙镇水塘寨村委会村小组通村道路扩建的建议>(第43号)等8件州人大代表建议纳入2022年度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给予金平县大寨乡博竹箐公路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我局收到你提出的建议后,及时向金平县人民政府发出了协办函,开展了调研工作,也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对接汇报,但由于该项目没能达到纳入国家和省的“十四五”规划要求,暂时无法争取资金支持。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全力做好项目建设中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我局将协同金平县交通运输局,积极争取将金平县大寨乡博竹箐公路尽早入库。
感谢你对红河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