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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31-8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11号建议的答复

李福明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元蔓等3条高速公路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第031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元蔓、元绿、建个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我州南部高速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红河州“能通全通”和“县县通高速”的重点工程项目。自项目启动实施以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元阳、红河、建水等沿线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稳步推进,为项目工程建设及时提供了建设用地保障和施工环境保障,确保了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其中,元蔓高速公路项目已于2021年3月建成通车,元绿高速、建个元高速项目还在建设当中。为办理好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认真办理。

  一是元蔓高速公路方面。项目路基工程建设进入收尾阶段后,我局和州征迁办就多次在相关会议上要求各县(市)征迁办、项目公司针对因项目工程施工导致沿线农村道路、沟渠等群众生产生活设施受损以及临时用地复垦等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摸底并确定修复方案,以确保在项目工程结束后对存在问题及时修复整改。目前,元蔓高速项目公司已根据与元阳县征迁办共同调查核实确定的问题,正在组织施工队伍按照修复方案积极修复,力争于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修复工作。针对施工单位超期使用临时用地问题,我局已要求县征迁办和项目公司共同逐一调查核实,并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征用手续的办理和征用补偿费的兑付工作。

  二是元绿高速公路方面。目前项目还在建设当中,需待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结束后,施工单位将按照同规模、同标准的原则进行修复还建。

  三是建个元高速公路方面。针对遗留问题,施工方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待县征迁办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即可移交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项目公司和县征迁办切实履行相关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修复”的原则,认真完成元蔓、元绿、建个元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确保群众合法利益得到真正保障。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金波  0873—373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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