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23-6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3号建议的答复
龙学军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石屏县中医药和彝医药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第293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医药民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和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它不仅在历史上为各族人民的生存繁衍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至今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族医药的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
2021年9月州委、州政府下发了《红河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2021年全州卫生健康支出642218万元,其中:中医(民族)医院支出6753万元、中医药支出445万元;2021年石屏县卫生健康支出21896万元,其中:中医(民族)医院支出171万元、中医药支出63万元。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的规定,待石屏县将项目纳入预算项目库进行申报后,我们将积极配合上报有关部门。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联系人:许素 杨雅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