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22-2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沈梅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医院一院多区同质化发展的建议》第8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蒙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7年4月6日研究,批复同意成立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中共蒙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蒙编〔2021〕47号)文件精神,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核定事业编制50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4名,并由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调整为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蒙自市人民东路25号,项目总投资概算15684.92万元,用地面积6275.57平方米,编制床位200张,总建筑面积19695.09平方米。其中:医院建筑面积14299.08平方米,托养中心建筑面积2890平方米,机动车库、营养食堂、设备房等配套设施2506.01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12个。按照蒙自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业务用房现已进入装修收尾阶段,预计2022年6月18日开展业务工作。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新设立市属医疗机构,与市人民医院不是一家医院,分别为两家市级公立医院。
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文件精神和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关于持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共体建设质量,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和学习推广祥云县典型经验推进县域综合医改的要求,蒙自市卫健局牵头对省内、州内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模式进行学习了解,认真调研分析各种建设模式利弊,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提出《蒙自市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在市内以“1+4+N”模式组建,“1”即:蒙自市人民医院;“4”即:蒙自市妇幼保健院、文萃街道卫生院、芷村卫生院、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N”即:市域内其他医疗机构。
以蒙自市人民医院为医共体总院,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成为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分别加挂蒙自市人民医院分院牌子(其中市妇幼保健院同时加挂蒙自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为医共体分院。由总院牵头与分院组建成紧密型医共体。
医共体总院支援妇女儿童医院及派驻三家分院的骨干医师在成员单位坐诊专科门诊平均每月接诊1000余人次,参与成员单位日常查房及带教查房,平均每月查房人数达500余人次,平均每月指导开展手术30余台,平均每月开展讲座、业务学习10余次,参与分院急救演练、病例讨论等。通过一对一带教,开展对合作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及日常诊疗工作的指导,快速帮助妇女儿童医院及三家分院完善病种结构,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2022年12月以前,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由4家增至8家以上,实现医共体信息系统全面支撑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工作需要。力争在2022年底,市域就诊率达95%(不含州级医院),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镇”的目标。蒙自市将加快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做好项目跟踪督查,在市内医疗机构基本形成以“医共体”、“城乡医疗一体化”为载体的医疗健康发展联盟,通过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县域内各公共卫生单位分级诊疗,远程诊疗,双向转诊等,实现全市医疗卫生同质化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形成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规定:“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6月30日,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已实现开诊运营,相关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中。下一步将通过签订协议将蒙自市二院纳入分级诊疗体系,通过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市域内各公共卫生单位分级诊疗,远程诊疗,双向转诊等,实现全市医疗卫生同质化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感谢您对红河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联系人:卢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