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21-29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01号建议的答复
白永生等2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绿春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资金的建议》第0301号建议,红河州民政局为主办单位,红河州财政局、绿春县人民政府为协办单位,经三个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是殡葬改革工作重要载体。近年来,州民政局按照“政府主导建设、突出公益属性、覆盖城乡居民、分类分步实施”的思路,加大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21年以来,为实现火化区火化率100%、火化后骨灰100%进经营性或公益性公墓安葬、节地生态安葬50%的目标,红河州殡葬改革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重心放在边疆县,全面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不断增强惠民殡葬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实现13县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乡镇全覆盖。
红河州泸西县于2020年6月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经过4个月努力,实现了“三个100%”的目标,即辖区内100%为火葬区、火化率100%、骨灰入公墓安葬100%。蒙自市、开远市分别于2020年10月3日、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实现了“三个100%”的目标。3个县市的成功经验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做法及措施,其他县市均实地考察、学习取经,迎头赶上,全面推进殡葬改革。
红河州目前投入使用农村公益性公墓67个,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23个,在建51个。2021年红河州共下达6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1200万元,其中绿春县补助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140万元。2022年上半年已安排绿春县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40万元。绿春县9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均已配套资金20万元。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多渠道整合资金加大对公益性公墓资金投入力度。
请白永生代表向绿春县委、县政府呼吁:殡葬服务是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关系千家万户,关系民生福祉,殡葬改革工作和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息息相关,与乡村振兴战略、保障改善民生紧紧相联,将殡葬设施,特别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及运营纳入财政预算。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民政局
2022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