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18-76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68号建议的答复
何昌建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人工林和生态林涵养能力调查研究的建议》的第016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红河州森林资源简况
红河州2020年森林资源监测显示,红河州林地面积214.4452万公顷,森林面积184.534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7.32%。天然林面积123.8820万公顷,天然林蓄积量0.8254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60.6525万公顷,人工林蓄积量0.2719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占红河州森林面积的67.13%,天然林蓄积占森林蓄积的75.22%。红河州现有自然保护地41个,面积29.1万公顷,占红河州国土总面积的9.05%。天然林禁止商业性采伐以来,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
二、水源涵养效益的研究
国内对于水源涵养效益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水源涵养是陆地生态系统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之一,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特征,森林的水源涵养功能涉及植被、气候、地质地貌、社会经济等多个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目前国内有关水源涵养量计算方法较多,同时对某些水文过程和机理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森林的某些功能(如影响降水)还有争议。因森林涵养能力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理论还处在一个不断认知的过程,国内相关科研机构正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我们将加强与林业院校的合作,适时开展水源涵养的调查研究。
三、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
红河州自2005年正式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以来,补偿面积不断扩大,补偿标准逐步提高。目前,红河州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面积共1217.49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900.01万亩,省级公益林317.48万亩;补偿标准为国有10元/亩·年,集体和个人16元/亩·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成为全州林业建设规模最大、投入最多、惠民最广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为构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红河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斌 0873-3732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