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11-62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08号建议的答复
卢春剑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绿春县生态哈尼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州级规划盘子的建议》第0308号建议,已转交州发展改革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绿春县生态哈尼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0.87亿元,规划面积为8k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网系统、俄批鲁玛广场、景观绿化部分、自来水厂、地基处理、综合管廊、给排水(供水、雨水、污水)涵洞、强弱电、燃气管线等工程。
经衔接,绿春县人民政府发来《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协助办理将绿春县生态哈尼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州级规划盘子的建议的意见建议》,详细阐述了该项目的基本概况、推进情况、存在困难。州发展改革委已将绿春县中国哈尼城建设项目列入红河州“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库,属于州级规划盘子内重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020—2025年,项目总投资为58亿元,目前部分子项目已开工。
下一步,州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帮助绿春县生态哈尼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提速保质项目顺利推进.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